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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或不道德行為檢舉制度

一、本公司為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訂定本檢舉制度,並設立專責單位負責處理及執行。
二、依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得依員工獎懲辦法酌發獎金,但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亦得依員工獎懲辦法予以紀律處分。
三、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公司內部建立並公告獨立檢舉信箱及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四、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及可供聯絡之地址、電話或電子信箱。
  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
  3.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五、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並承諾將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六、本公司處理檢舉事件之程序,應涵蓋下列事項:
  1.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該單位部門主管;如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則應呈報至獨立董事。
  2. 前款受呈報之部門主管或獨立董事應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應尋求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3.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做適當之處置。如有必要,本公司將透過法律程序向被檢舉人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權益。
  4. 檢舉之受理資訊、調查過程及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妥善保存且避免文件外流。
  5.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6. 本公司之專責單位應彙整所有檢舉事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與改善措施,並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內、外部人員不合法或不道德行為檢舉管道
電話:(02)2727-0100 分機 201
信箱:kitty@hldc.com.tw
股東投資人/公司治理
財務部-溫財炳先生(發言人)
Tel: 02-2727-0100#100
Email:  vincent@hldc.com.tw

員工
管理部-林欣怡小姐
Tel: 02-2727-0100#208
Email:  teresa@hldc.com.tw

舞弊與違反從業道德檢舉
稽核室-賴小姐
Tel: 02-2727-0100#201
Email: kitty@hldc.com.tw

客戶與消費者服務
業務部-徐小姐
Tel: 06-2907-308
Email: sales@hldc.com.tw

供應商
採購部-翁小姐
Tel: 06-2907-308
Email: sales@hldc.com.tw